5月16日,市民王女士向记者反映,自己在南长区一家美容美发店染发,使用了店家推荐一款染发产品,几天后,自己头皮出现红肿,并伴有轻微瘙痒症状,到医院检查后医生指出是皮肤过敏现象。王女士随即向该美容美发店提出赔偿要求,但店方负责人认为王女士并不能证明自己头皮过敏是使用了该店染发用品后导致的,因此拒绝了王女士的赔偿要求。
在和店家协商未果的情况下,王女士无奈之下向南长区消委会清名投诉站投诉。调解人员在详细记录王女士叙述情况后,和该美容美发店负责人取得联系,进行协调。在认真查看了王女士提供的病历后,调解人员发现,在医院出具的诊断结果上,也无法确定造成王女士头皮过敏的原因,基于此,美容美发店的负责人拒绝王女士提出的任何要求。但王女士坚持自己头部皮肤过敏症状就是在染发后出现的,双方各持己见,但都无法出具有力证据。因此调解人员无法调解出双方能接受的结果。
无独有偶,南长区消委会在不久前也接到了另外一起类似染发引起的纠纷,但由于消费者保留了店家给自己使用的护发产品,能证明自己是在该美发店消费,因此得到了满意的调解结果。
调解人员告诉记者,在上述类似纠纷案例中,造成过敏不适现象的成因是调解的关键,权威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直接影响着投诉的解决,然而,目前我市医疗机构并不出具类似的鉴定报告,这成为消费者投诉中的软肋。在调解王女士纠纷过程中,调解人员发现王女士对于店方推荐使用的染发用品并没有进行检查,也没有核对品牌。
南长区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在接受美容美发过程中,要选择正规经营单位,在使用美容美发用品前,应当检查商品的使用期限,是否标有QS标志等,最好能在进行美容美发前做好皮肤过敏测验,避免给自己人身造成伤害。